攸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告
2022-07-21 16:27:38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娜 |          浏览量:29613

根据《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22】11号)和《攸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攸教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在市教育局组织下,我县于7月18日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执行情况

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执行上述两个文件精神,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含专业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录取自主生(省示范性高中创新班学生)、指标生、专业生和文化生。文化生录取共有三次:常规录取和两次征集志愿。

每批次招生后,我局均将招生规则和录取名单在“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公告”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公告。

二、温馨提醒

(一)普高招生:

1.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不再进行普高录取和调剂工作。

2.凡被普高录取的学生,无法转录到其他普通学校。请已录取的学生积极配合录取学校及时办理好入学手续,否则无法注册普高学籍。

3.已被普通高中录取如需要改录到职校的学生,先到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签订放弃普高承诺书,家长签字后交县教育局基教股,由县教育局汇总报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在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退档后,才能参与职高正常录取。

4.“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和普高学籍注册系统实行无缝对接。凡是未经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录取的学生不能正常注册普高学籍,请家长一定不要轻信“包办学籍”等无法兑现的承诺。

(二)职校招生:

从7月19日开始职校招生工作,凡是普高没有录取的学生均可以争取职校学习机会。

(三)其他政策:

1.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集中排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任何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违规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如招生学校违规收取以上费用,家长可以拒缴,或者举报。

2.目前社会上招生信息众多,甚至出现“买卖生源”不良现象,请家长朋友一定通过正规渠道参与招生工作,避免上当受骗,甚至耽误学生正常学习。


攸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责编:张娜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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